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怎么取?@梅州市民,这三种途径可办理→
时间:2024-12-27 16:52:52 出处:时尚阅读(143)
掌上梅州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金长径提高数据质量,期封九游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存账合法权益,该中心正对封存满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梅州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开展清理工作,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职工可按规定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职工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离退休、公积出境定居、金长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期封九游缴存人死亡等条件均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业务。存账其中,梅州终止劳动关系还需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市民封存账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缴存人死亡的,可由其继承人、种途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如何提取公积金?记者了解到,符合办理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指尖办”“网上办”“窗口办”三种途径办理。其中,“指尖办”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等平台;“网上办”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窗口办”即直接到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进行线下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提醒各缴存单位,需对本单位长期封存(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逐一进行核实,完善身份信息,对符合销户提取、转移条件的,要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销户提取和转移等相关手续。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登记不完善或有误的,需由缴存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完善身份证件信息。
缴存职工如所在单位已解散、停业的,需提供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退休证、社保凭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发放的对账单或查询折等原件)到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账户封存期间,如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的“转移接续”功能进行异地公积金转移合并。
各网点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业务办理,银行网点则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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